2022-04-04
关于举办2022年“4·15”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 4 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4·15”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共筑大安全护航新时代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紧紧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拍摄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方向、立场、观点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内容积极向上,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线重点突出“大安全“理念。可运用浅显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向公众宣传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可选取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诲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的一个或多个领域,展示该领域主要内容、实践要求、生动案例等;可结合自身经历或身边人、身边事,自行选取切口、角度,讲述对总体国家安全或重点领域国家安全的认识、体会。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以便后续推广。
(三)表现形式新颖,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感染力和较好的传播价值。
(四)参赛作品为时长3分钟以内的原创视频短片,格式为MP4、
AV I 或 MOV,分辨率为19 2 Q X 108 Q (高清)。
(五)参赛作品需设置中文字幕,片头字幕需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标注制作人员。
(六)参赛者须确认所提供的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三、作品提交
2022年3月31日前,拍摄完成1件优秀微视频作品。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校团委邮箱:tw@fjut.edu.cn,(压缩包请备注:单位名称+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作品);纸质版《推荐表》《汇总表》、视频刻录到光盘,光盘封面标注:单位名称+国家安全创意微视频,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 22863539。
附件1 2022年“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创意微视频大赛作品
推荐表
附件2 2022年“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创意微视频大赛作品
汇总表
附件1
2022年“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创意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
推荐单位: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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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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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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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I电子邮箱I |
内容简介 | ( 100字以内) |
突出亮点 | ( 100字以内) |
作者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对提交的微视频作品拥有完全自知识产权,不存在剽窃 、 抄袭等行为,并授权微视频大赛办方在 关宣传投放及报道中无偿使用和用于公益的复制传播。如在评选期间出 现知识产权相关纠纷 ,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推荐 |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
注:1. 推荐表为双面打印;2. 签字需手写( 团队作品需团队全员签字); 3. 每个作品填写一张推荐表;4. 附表可登录福建警察学院官网下载。
附件2
2022年 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创意微视频
大赛作品汇总表
作品序号 | 作品名称 | 主创人员 | 报送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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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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