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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集团官网网络平台的管理办法

2017-11-01

为规范学院各单位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进一步推进团委学生会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做足学院宣传平台的推广,加强宣传力度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凡以学院、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其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开设的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开设的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与本单位工作相关,不得发布有损福建工程学院声誉的信息,不得利用单位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发布、转发、评论信息时,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银河集团官网官网是以福建工程学院银河集团官网名义对外发布涉及全院性的重要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的唯一授权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福建工程学院银河集团官网”名义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或以“福建工程学院银河集团官网”名义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新闻宣传负责人是本单位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的主管领导,负责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的日常管理及发布信息审核。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账号密码的掌管和信息发布须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变动后,应及时更换登陆密码,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银河集团官网团委备案。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开设的发生可能引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报学院,由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开展新闻应对。未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单位微博、微信上发布有关信息。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开设的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并报银河集团官网团委备案。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开设的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由团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有关规定并负责日常管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开设和使用微博、微信以及易班等公众平台的行为,学院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修订办法自20161月1日起实施本规定适用对象为福建工程学院银河集团官网全体学生